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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室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26-05-18 | 點閱數: 26

一、有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事項,倘有發生職場霸凌案件,得由多元申訴管道(個人、機關首長、人事單位等)提起申訴,並依相關規範辦理。

二、與同仁溝通時應秉持理性,不應有辱罵霸凌等情形,並適時關心同仁,重視組織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情事。

三、倘有接獲職場霸凌申訴案件,應於7日內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避免外界及當事人質疑未積極處理。


本校受理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3-4792014 分機 710
電子信箱:ltes06@ltes.tyc.edu.tw
申訴窗口:人事室(亦可透過其他申訴管道申訴,如個人、單位主管、校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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