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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長 - 輔導處公告 | 2021-10-25 | 點閱數: 150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為推廣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資料之運用,以期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之成效。
三、 本案研習訂於大忠國小 3 樓視聽教室辦理,預計辦理 3 場, 每場次 60 人額滿為止,各場次辦理摘述說明如下:
(一) 第 1 場(校長場):
1、 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
2、 辦理時間: 1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3、 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 第 2 場(國語文科):
1、 參加對象:各校進行學習扶助教師或其他對本議題有興趣教師(非承辦人)。
2、 辦理時間: 11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3、 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 第 3 場(數學科):
1、 參加對象:各校進行學習扶助教師或其他對本議題有興趣教師(非承辦人)。
2、 辦理時間: 110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3、 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6 小時。
四、 本案請於研習日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學校:大忠國小)。
五、 參與本案研習人員桃園市教育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同意於研習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六、 因課程實作需求,務請參加人員攜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密碼。
七、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顧及課程品質,本研習將採梅花座固定座位之實體研習課程,並請參與授課學員務必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防疫規範。若因疫情即時狀況須調整授課方式或延後辦理期程將另案通知。
八、 本案連絡人大忠國小黃主任(電話 363-5206 轉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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