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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輔導組長 - 輔導處公告 | 2025-07-01 | 點閱數: 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張勝傑專案經理。

2、 E-mail 報名:nidcnidc2023@gmail.com

3、 網路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四) 比賽日期:

1、 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高雄市文化局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2、 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

3、 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南投縣文化局演藝廳。

4、 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 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五)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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