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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輔導組長 - 輔導處公告 | 2021-03-04 | 點閱數: 467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生學習扶助實施方案辦理。
二、目的:以推廣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資料之運用,以期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之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四、報名資格:
(一)已完成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現職教師8小時研習,且於國民中小學任職之現職教師。
(二)已完成學生學生學習扶助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且擔任學生學生學習扶助之教學人員(含大學、研究所在學學生)。
(三)前二者於完成線上報名前,均應具備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教學人員及學生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註冊會員之帳號權限。
五、錄取說明:
(一)報名研習人員應具備下列系統帳號權限,為受理報名之必要條件:
1.國教署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教學人員系統權限,其權限由學校依人員身份(導師、科目任課教師及學生學生學習扶助之教學人員)予以設定提供。
2.國教署學生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人才招募專區註冊會員。
(二)以任職國民中小學之現職教師且擔任學生學生學習扶助課程之教學人員為優先。 1
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
(一)研習時間:1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20分(上午9時10分開始辦理報到)。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資訊大樓/C1F05教室。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1日(星期四)止。
(三)囿於場地限制,依錄取說明進行檢核並依報名順序排序,額滿為止。
(四)報名成功者,若無法出席,請務必於研習活動前三日來電或來信取消報名,以免影響後續參與研習資格。
八、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學生學習扶助小組 朱怡君小姐(05)5529726。電子郵件信箱:chuyc@tcte.edu.tw。
九、研習課程表如附件一,交通資訊如附件二。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提供教學人員相關課程設計及教學策略之增能課程,非屬國教署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相關行政活動或會議,爰報名資格以教學人員為優先,倘有缺額,再行開放。
(二)研習課程進行中,將以教學人員權限取得之測驗結果報告進行課程說明與實機操作,人員於完成報名前務請與任教學校確認,取得學生學生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系統之帳號權限;並請於研習課程前,於系統瀏覽檢視相關測驗結果資料。
(三)研習課程有關各科學生迷思概念或常見錯誤類型之教材示例資料,於研習結束後將提供全程參與並完成研習課程之教師下載權限。
(四)囿於研習場地未提供停車位,建請善用大眾運輸工具。往返交通請研習人員自理。
(五)為響應環保,研習場地不提供杯水或瓶裝水,請研習人員自備環保餐具(杯、筷)。 
(六)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與考量研習場地空間配置,研習開始前,出席人員皆須接受體溫量測,額溫攝氏37.5度以上者或有嚴重咳嗽或呼吸急促症狀請勿進入研習場域,並請出席人員全程戴口罩(口罩請自備)。
(七)參與研習人員其假別及差旅之申請由其教育主管機關本權責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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